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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4号)规定 :“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