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租赁其他单位房产进行生产经营,由于经营范围减少,将部分空余房产对外出租。请问我单位转租的房产是否要交纳房产税?
匿名用户 2023-03-21 45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一、结论
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因为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您单位不是房产产权的所有者,因此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二、分析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但是相应的流转税是需要缴纳的。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