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风险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匿名用户 2023-02-22 24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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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以及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公告第一条列举资产之外的其他风险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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